锟涵律所·法律观点:百万粉丝不是护身符!胖东来侵权案为企业维权立下新标杆|杨明宇律师

202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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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实指控如病毒般扩散,企业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实现完美自救?
自媒体时代,言论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近日一起百万粉丝自媒体博主段某诉胖东来名誉权纠纷案的终审判决,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法院判决明确指出: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应当预见到其言论的传播影响力,却未履行合理核实义务即发布贬损性内容,构成名誉权侵权。
这一判决不仅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标杆,更揭示了网络时代言论责任的核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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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河报报道,段某的两个抖音账号粉丝超130余万。2月4日,段某通过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视频,称在胖东来购买的红色女士内裤品质存在问题并致其过敏,并据此对商品和服务作出贬损性评价。该视频播放量为1217万,后段某将相关视频删除。
经法院审理查明,1月30日,段某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穿着后有过敏现象。后涉事门店将涉案货号商品下架,相关工作人员就反映问题先后与段某进行沟通、致歉,并陪同其就医检查并支付医疗费。经医院检查,段某患有皮炎、皮疹等。经查明,段某的两个抖音账号视频截图显示,段某在穿着涉案商品前曾多次出现过敏情况。
事发后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将涉案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多类商品进行下架,后又支付14余万元,对包含涉案内裤在内的多类商品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符合标准。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5月28日,对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当庭宣判。法院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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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责任力:自媒体身份不再是免责金牌
本案最引人瞩目的突破在于,法院首次明确将自媒体粉丝量级作为责任认定关键因素。法院特别强调段某的“百万粉丝属性”,指出其传播力已相当于小型媒体机构,必须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影响力越大,责任越重”的裁判原则由此确立。这意味着,拥有庞大粉丝基数的自媒体从业者,不能再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自居,其言论发布行为已被纳入类媒体监管视野。
法律警示:自媒体从业者需重新评估自身定位——粉丝量突破阈值时,你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承担更重的法律风险。
合理核实:消费者维权的“安全线”在哪里?
段某侵权成立的核心在于“未履行合理核实义务”。关键事实在于:段某在发布指控前未确认过敏与商品的因果关系;法院查明其此前已有多次过敏史;若其等待胖东来检测报告(2月6日出结果)后再发声,则不构成侵权。这为消费者维权划出了清晰的“事实核查红线”——情绪宣泄不能替代事实求证。
实务建议:自媒体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前,务必完成“双核实”:
事实核查:交叉验证信息来源,确认核心事实无误;
法律风险评估:预判言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避免踩踏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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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诉胖东来案犹如一记警钟,在数字时代重新校准言论自由与企业名誉权的天平。它宣告着:自媒体的影响力是权利,更是责任;企业的商誉是资产,需依法捍卫。当百万粉丝不再成为“免责盾牌”,当合理核实成为言论的“安全阀”,我们迎来的将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的网络生态空间。
法律不是禁锢声音的牢笼,而是划定底线的标尺——既保护每个人说话的权利,也守护每个人不被恶意中伤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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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