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法律观点:从歌曲“原唱”之争看版权归属与表演者身份的法律边界丨秦泗娟律师

2025-08-05
2025年7月,歌曲《年轮》因“原唱”认定问题引发汪苏泷与张碧晨双方工作室接连发声,相关话题持续占据热搜。事件源于网红“旺仔小乔”早年称“《年轮》原唱依然是张碧晨”的言论被重新翻出,引发双方粉丝对“唯一原唱”或“双原唱”的激烈争论。
7月23日,QQ音乐平台取消张碧晨《年轮》原唱标签,改为“双原唱”。25日凌晨,词曲作者兼演唱者汪苏泷方宣布“收回《年轮》授权,暂不授权任何演唱”。同日,张碧晨工作室两次声明,强调张碧晨为“唯一原唱”,并基于合约声明其享有全球永久演唱权,但同时表示“今后将不再演唱该歌曲”。当晚,汪苏泷在深圳演唱会演唱《年轮》,并以“身正(深圳)不怕影子斜”的谐音梗疑似回应争议。
这场从“谁是原唱”升级至“谁还能唱”的争议,暴露出行业惯例与法律认定之间的巨大鸿沟。多位资深知识产权律师接受权威媒体采访,从法律层面厘清了“原唱”的本质与版权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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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无“原唱”概念,权利归属看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著作权(版权)归属创作者:词曲作者(如汪苏泷)天然享有作品的表演权(授权他人演唱的权利)等完整著作权
表演者权≠著作权:演唱者(如张碧晨)享有的是表演者权,核心在于表明身份及对后续利用行为的获酬权,与是否“原唱”无关。
“原唱”无法条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体系未定义“原唱”,其是行业对首次公开传播的表演者的通俗称呼,不产生额外法定权利
结合本案分析
汪苏泷作为《年轮》词曲作者,是歌曲著作权人,享有核心的表演权。其声明“收回授权”,本质是行使著作权中的许可权。
张碧晨主张的“唯一原唱”身份,对应的是其作为首次公开表演者(影视OST版本)的表演者权,尤其是指“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但这不等于她拥有歌曲版权,也不排斥其他经授权的表演者(如汪苏泷)演唱并主张自身表演者权。
QQ音乐修改原唱标签,调整的是“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标注方式,属平台运营行为,不直接改变法定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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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唱”认定:事实问题,非法定权利
《著作权法》未规定“原唱”认定标准,实践中依赖证据链。
“原唱”本质是事实认定问题,依赖以下证据综合判断:
次公开发表时间:最早公开表演或录制发行的版本;
合同约定:是否约定“唯一演唱权”、“首唱权”等关键条款;
版权登记信息:辅助证明(非强制);
行业惯例与公众认知:作品传播广度及市场关联性。
注:“首次表演者≠当然原唱”!若合同约定他人为首唱,即使后发布亦可能被认定。
结合本案分析
“双原唱”是否成立?
支持点:汪苏泷方称创作时即明确“男女双版本”(有公司负责人佐证);两版本均收录于《花千骨》OST专辑,属同期推广。
争议点张碧晨版为剧集播出版本并广泛传播,“唯一原唱”公众认知度高;需查验原始创作合同是否明确“双原唱”计划。
张碧晨主张“唯一原唱”的法律支撑:
关键在于其原始表演合同是否含有排他性演唱条款(独家授权)。若有,则其“唯一合法首唱者”地位受合同保护(不改变版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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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版权收回:合同效力高于单方声明
《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民法典》合同编: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著作权人有权授权/收回授权:但受限于已生效合同的约束。
关键看合同约定:
若授权为永久性或无固定期限,单方收回=违约;
若授权已到期或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收回合法。
表演者能否继续唱?:取决于其获得的授权是否仍有效。
结合本案分析
汪苏泷“收回授权”的法律效力:
对张碧晨:若其原始合同获授的是永久性、不可撤销的表演权,则汪苏泷单方收回无效,张碧晨仍有权演唱(但其已主动声明不再演唱)。
对新授权:汪苏泷有权拒绝新演唱申请(如网红翻唱、商业翻录)。
张碧晨“全球永久演唱权”主张:
必须基于原始合同条款。若合同明确此授权且无解除条件,则该权利受保护,不因汪苏泷声明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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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年轮》争议,暴露出音乐产业对“法律事实”与“行业认知”的混淆。当情感裹挟舆论时,更需用合同条款与著作权法穿透迷雾。对创作者与歌手而言:明晰授权范围,慎签永久条款,用合同锁定权益,才是根本之道。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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